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等条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7-06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等条例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条例,特对《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等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2、《福州大学考场规则》

3、《福州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福州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一、我校全体教职工都负有参加监考的义务。

二、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考试前必须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本考场考生人数相符。

三、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须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责成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课本等物件集中堆放在讲台上,以消除作弊的可能;根据考场情况,监考人员有权更换考生座位。

四、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发现违纪或作弊情况后,应及时指出和予以制止,并收集有关违规材料。监考人员应将违规事实详细填写在考场情况报告表上,并要求考生签名确认。若违规考生拒绝签字时,监考人员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位监考人员应同时在报告表上签名,作为对考生违规事实和处理违规行为的证明。

五、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聊天等);不能回答考生除试卷文字外的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

六、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收齐试卷点清无误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七、考试结束后,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报告表(一式二份)。若有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应于考试结束后当日内将一份报告表及相关违纪作弊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注册中心,另一份随试卷装订;若无考试违纪或作弊情况,两份报告表均随试卷装订。

监考人员应严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若有失职行为将依照《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福州大学考场规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第二条 禁止学生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以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在考试期间被监考人员发现携带了手机,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均为违规行为,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生进入考场后,凡未经监考人员事先允许带进的有关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检查座位,若发现桌椅上有涉及考试内容的字迹,需考前告知监考人员。

第三条 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和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第四条 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出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第五条 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交换和协助他人作弊等)。

第六条 考试宣布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点清无误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并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第七条 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学籍处理时以0分记,取消其该课程补考资格,并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八条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若有发现失职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福州大学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之一,为创造优美恬静、文明卫生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全校所有教室的使用均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室的管理由物业中心负责。

二、全体师生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的安排和教务处的统一调度使用教室,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三、教室是教学场所,不宜搞其他活动。如需借用教室,要经教务处认定并经后勤主管部门同意后,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向物业中心办理有关借用手续方可使用教室。对课程表上没有安排,又无教务处通知擅自在公用教室上课者,教室管理人员可以制止其上课,发生后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四、学生要自觉遵守教室纪律,保持安静。不准喧哗、吵闹、打架、和吹口哨等,遵守公共秩序,维持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许反关教室门独占教室自习,要按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时间离开教室。

五、保持和维护教室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许在教室里吃零食。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得任意张贴、乱丢粉笔等。严禁在教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热棒、电炉等违章用电行为,不得在教学楼内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保持楼道畅通。

六、要爱护公物,保管好教室的桌、椅、黑板、门窗、玻璃、灯具、消防等一切设施。教室设备、家具不得随意搬动或搬出教室,不准在桌面上刻写涂画。损坏教室设施和家具,给予批评教育并要认真检讨和照价赔偿。

七、要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杜绝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