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点介绍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简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7-10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1个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下设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点、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硕士点、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硕士点。

学科(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学科(专业)代码:030501
学科(专业)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的理论表达,是关于世界发展特别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概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从整体上研究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体系。给学生以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现实社会问题、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成为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和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研究方向


三、学制、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其余时间从事专题研究、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环节工作。
       各类研究生一般需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毕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含休学时间在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之多可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其培养业务费、生活补贴费等由导师或其本人负责。
   凡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科研成果较突出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需提前毕业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文件执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至少修满34.0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至少20.5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12.5学分,学术活动1.0学分,实践环节2.0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为及格线)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配合任课教师指导和作业检查,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掌握社会学科学研究知识和技能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应加强硕士研究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具体措施: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相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结合本专业本科的有关课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承担相关的授课任务,完成教学的助教工作。


五、学位论文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按福州大学的有关文件执行。
   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2、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有CN、ISSN刊号、国际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至少一篇以研究生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但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福州大学。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学位论文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力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州大学的有关文件执行。


学科(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学科(专业)代码:030503
学科(专业)简介: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科,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即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体系的基本理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理论表述。本学科旨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理论成果,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史与实践的研究。从总体上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给学生以扎实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功底,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现实社会问题,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高等学校、研究部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教学、科研、宣传、党务、政策研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本专业着力培养硕士研究生如下能力与水平: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能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理论及其发展史。
   2、熟悉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应较全面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分析、处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和关注社会问题的人文精神,能够胜任与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和实际工作。
   4、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三、学制、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其余时间从事专题研究、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环节工作。
        各类研究生一般需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毕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含休学时间在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之多可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其培养业务费、生活补贴费等由导师或其本人负责。
   凡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科研成果较突出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需提前毕业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文件执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总学分不少于34.0学分,实践环节不计入总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至少20.5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12.5学分,学术活动1.0学分,实践环节2.0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为及格线)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配合任课教师指导和作业检查,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掌握社会学科学研究知识和技能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应加强硕士研究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具体措施: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相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结合本专业本科的有关课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承担相关的授课任务,完成教学的助教工作。
   目的:培养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适应社会要求,认识社会及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按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2、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有CN、ISSN刊号、国际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至少一篇以研究生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但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福州大学。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学位论文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力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工作的自信心;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学科(专业)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学科(专业)代码:030505
学科(专业)简介:
   思想政治教育是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内所属的二级学科。它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专门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发展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培养人们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科。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系统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比较熟练利用计算机。
   4、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
   5、成为从事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和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
   6、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三、学制、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半。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其余时间从事专题研究、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环节工作。
       各类研究生一般需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毕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含休学时间在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之多可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其培养业务费、生活补贴费等由导师或其本人负责。
   凡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科研成果较突出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需提前毕业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文件执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至少修满34.0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至少20.5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12.5学分,学术活动1.0学分,实践环节2.0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为及格线)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配合任课教师指导和作业检查,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掌握社会学科学研究知识和技能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应加强硕士研究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具体措施: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相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结合本专业本科的有关课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承担相关的授课任务,完成教学的助教工作。
   目的:培养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适应社会要求,认识社会及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按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2、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有CN、ISSN刊号、国际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至少一篇以研究生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但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福州大学。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学位论文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力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学科(专业)名称: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学科(专业)代码:030506
学科(专业)简介: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是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内所属的二级学科。它是围绕历史和人民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即中国的发展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由谁来领导等中国近现代史的基本问题的学科。要在广泛研究中国近现代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和国家现代化的历史,全方位、多视角地深入研究“三个选择”。


一、培养目标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说明重大问题。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了解本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研究成果,恪守本学科的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成为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宣传和实际工作的专门人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人的时代新人。
   1.研读和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马克思主义史学经典著作或重要理论著作;
   2.系统地掌握人民解放和国家现代化的历史;了解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及其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经验与教训;具有独立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转型与变迁、中国近现代思想史等问题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方法和前沿问题,对本专业的研究成果有较全面的把握;
   4.独立撰写规范的学术论文,提出并解决具有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的史学问题。


二、研究方向


三、学制、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其余时间从事专题研究、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环节工作。
   各类研究生一般需在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毕业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含休学时间在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之多可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延长学习年限期间,其培养业务费、生活补贴费等由导师或其本人负责。
   凡提前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科研成果较突出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需提前毕业的,由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按福州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相关文件执行。
       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至少修满34.0学分,其中必修的学位课程至少20.5学分,非学位课程至少12.5学分,学术活动1.0学分,实践环节2.0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位课程经考试合格(60分为合格线),非学位课程经考试或考查及格(60分为及格线)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教师个别指导与教研室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配合任课教师指导和作业检查,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硕士研究生掌握社会学科学研究知识和技能的积极主动性,特别是应加强硕士研究生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具体措施:结合指导教师所承担的相关方面的科研课题,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结合本专业本科的有关课程,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承担相关的授课任务,完成教学的助教工作。
   目的:培养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适应社会要求,认识社会及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能力。


五、学位论文
   1、做好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开题报告具体要求按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开题报告应于第三学期的第十五周前完成。
   2、论文发表要求
   根据福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术期刊及论文认定实施细则,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有CN、ISSN刊号、国际国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至少一篇以研究生本人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但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福州大学。
   3、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学位论文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力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通过学位论文,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工作的自信心;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谨踏实的治学态度。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福州大学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