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第二届福州大学
“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是由付贤智院士捐助设立,旨在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争先创优,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脱颖而出,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的突出业绩。现将第二届“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管理(包括辅导员)等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
2.热爱本职工作,品德高尚,作风端正,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奖励办法
根据《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实施办法》(福大人〔2012〕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每年奖励20人,每人奖金1万元人民币,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
三、推荐方式
本人自荐和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见附件2,需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并提交“主要业绩”所列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需学院初审后加盖公章)。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汇总申请材料,将《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和学院书面推荐报告于2013年6月7日前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相应电子版发送至faoz@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联系人:郭翔。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实施办法》
2、《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
3、《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
人事处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