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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5-26 浏览次数:

各课程组:

       请根据《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务必于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教学办,相关条例请参见通知附件!

                             教学办

 

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福州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奖及教学新秀奖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已获福州大学教学名师或教学新秀称号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者务必于6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恕不受理: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书或福州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书二份(申请书可从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下载专区→教学名师或教学新秀奖下载,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下载),申请书电子版请发至jyk@fzu.edu.cn,并附申请书中提及的论文、获奖材料、教材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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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福州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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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福州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