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接受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福州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文件精神,现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获得所在高校2022年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推免生本科专业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共党史。
二、拟招收推免生计划数(总名额院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专业码 | 专业 | 计划招收数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4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2 |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前,可通过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点击链接)进行预报名,该系统已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以红色悬浮框的形式发布。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
2.我院将分批次对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择优选拔,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额满为止,并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前须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福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附件1,可在系统提交后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本人签名确保真实,考生于2021年9月27日14:00前将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mks@fzu.edu.cn (文件名为:推免生材料-报考专业 - 姓名)。
四、复试
(一)复试形式
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我院网络远程复试选择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此外,选择“腾讯会议”远程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考生需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网络远程复试注意事项见附件2。(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联系电话0591-22865821))。
(二)复试时间
在推免生接收阶段,我院将根据推免生申请和接收情况,进行推免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如下:2020年9月28到10月15日,以上为初步时间安排,具体复试安排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包括外语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内容,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测试8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2.原则上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复试次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4.复试完毕后,我院将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分专业按考生复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
五、录取
1.复试比例为推免生名额的1:1.5至1:2之间,具体复试比例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而定;根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批次按照本专业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在24小时内予以确认接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接受我校待录取后一律不予解锁)。
3.学院将复试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并上报研究生院。
4.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或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发送至邮箱 mks@fzu.edu.cn (文件名为:体检报告 - 报考专业 - 姓名)。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定。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接收推免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或需申诉者,请在工作日拨打电话。申诉渠道:朱老师 电话:0591-22865822。邮箱:29098608@qq.com。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