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适应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请各有关学院按照《福州大学选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实施办法(试行)》(福大研[2011]33号)认真做好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申报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时间从5月16日开通。
2、各类申请人以本人帐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好相关审批表。新增校外兼职导师的帐号、密码由学院教学干事提供( 外聘工号编号规则:waabb,其中aa表学院代码,bb表流水号)
校外合作导师填表后直接打印、签名,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将审批表报送申请学院的教学干事;申请新增的导师将相关材料,交给学院的教学干事。教学干事将收集的表格和材料分转各学位点,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后交学院学位分委会审核,学院教学干事将最终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导出上报导师名单”交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以上各环节的审核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均应及时完成。
3.经学校审核后发文公布被聘任的导师名单。从2011年起,未被聘任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者,不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4. 校外合作导师采取以研究生为对象的“一生一聘”方式聘任,即落实所指导研究生后方可聘任,聘书模版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网址:http://yjsy.fzu.edu.cn/d.asp?classid=901&newid=18795,由各聘任学院自行制作、颁发。
联系人: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 周老师
电话:22865508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