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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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2010-2011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5-25 浏览次数:

各课程组:

      请认真对照新修订的《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进行补充申报工作!并请27日前将申报名单报至教学办!相关材料见附件通知!

 

附件: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近年开展教学优秀奖评选的实际情况,学校对《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详见福大教〔2011〕27号),为表彰和鼓励更多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现决定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开展教学优秀奖的补充申报工作。本年度的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将参照新修订的《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执行,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条件,积极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申报程序:(1)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前先向学院教学办报名,学院教学办汇总后于5月27日前统一向教务处质量办查询申报教师的督导听课成绩并反馈给申报者(申报者的学生测评成绩可自行通过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查询,或由教学办统一通过教学质量保障系统查询);(2)申报者填写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上报学院,材料包括:2010-2011学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简表(要求双面打印),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教务处主页→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教学优秀奖,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申报简表中提及的获奖证书、出版教材及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需复印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上述材料一律要求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3)学院成立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在认真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对照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明确推荐意见,于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jyk@fzu.edu.cn。前期已申报教师如需补交材料也应于2011年6月3日前将材料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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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福大教[2011]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