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共青团主责主业,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挺膺担当、砥砺奋斗,引导和激励我院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
 先进个人(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研究生总人数的10%计算。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50%,无重修科目,且至少一个学期获得过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化艺术、志愿服务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精神;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度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均在专业前60%,无重修科目;
 3.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保持团员先进性,在2023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属于团干的有:学生团委副书记、院团委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班级团支书/副团支书、班级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60%,无重修科目;
 3.担任共青团干部不少于1年(2023级新生可放宽至1学期),坚决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所在团支部2023年星级团支部评价为四星级及以上。
 (四)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2023年度每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60%,无重修科目;
 3.担任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2023级新生可放宽至1学期),严格落实各项团学工作要求,工作勤勉,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
 4.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2023级新生不少于10小时;
 5.在福建“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星级团员评价为三星级及以上。
 五、申报要求
 各团支部须于5月1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15484622@qq.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同步提交至学院306。上报材料不全、不实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 系 人:童章昊
 联系方式:19927539100
  
 
  
  
 共青团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