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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聘2011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通知)(校研〔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5-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术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福州大学选聘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1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遴选、以及原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做好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遴选审核工作,宁缺毋滥。其中,《办法》规定中的B级重要学术刊物是指全国一级学会、中科院所属的研究所主办的学术期刊。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教师在读研究生期间、长期离校或出国半年以上者,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累计达到三份次不合格者的导师今年暂缓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者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在培养年限内超过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硕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硕士生,个别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招生的,需提交本人同意退休之后在未延聘的情况下保证完成指导硕士生工作的承诺书。
外聘导师必须是我校的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同时还必须由学院指定一名本校的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协助导师(须取得本人书面同意)共同指导研究生,外聘导师无法签字时由协助导师全权代管。
二、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遴选
申请增列硕士生导师申请者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填报《福州大学2011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附上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本人不是课题负责人的,还需提交课题负责人同意申请人使用课题经费额度的证明。
三、原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考核
校聘学科、学位点以及以科研为主的关键岗位教授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简称A类)无需参加此次导师考核,但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专业信息。除A类之外的原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填报《福州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表》,并打印、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
四、教学干事将收集的表格和材料分转各学位点,各学位点负责人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新增导师申请材料,以及原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考核材料,如科研经费额度、发表论文数量等是否符合遴选条件,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确认审核结果,并打印一份本专业导师名单,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所有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其中新增导师须经投票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者方可上报。学院教学干事将最终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打印出上报导师名单,交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
具体网上操作及时间安排参见附件。
五、学院需报送的材料如下:
     1、福州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生A类导师汇总表;
2、福州大学2011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考核汇总表;
3、福州大学2011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汇总表;
4、福州大学2011年新增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以上表格均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打印,其中1-3表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在培养年限内超过学校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硕士生导师的承诺书。
审核表及有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存档。
六、原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考核表及有关材料由学院负责存档
七、上报时间
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籍管理办公室,经学校审核后发文公布被聘任的导师名单。
八、从2011年起,未被聘任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者,不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联系人: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   叶学飞
电话:22865505 
 
附件: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网上选聘说明(见下页)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研究生  硕导  通知
———————————————————————————  研究生院                            2011年5月13日印发
 
附件: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网上选聘说明
 
1.硕导申报和考核系统将于5月16日开通。
2.各类申请人以本人帐号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新增校外兼职导师的帐号、密码由学院教学干事提供( 外聘工号编号规则:waabb,其中aa表学院代码,bb表流水号)。
3.各导师按照《关于选聘2011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通知》的不同要求将所需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议5月23日前)上交学院教学干事,而后教学干事尽快将上述表格和材料收集后分转各学位点。
4.各学位点负责人审核本专业各申请人材料和资格,上网确认后打印名单并签字,然后(建议5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汇总到学院教学干事。
5. 教学干事打印各学位点的汇总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网上确认。最后,学院教学干事将最终审核名单表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打印,交学院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3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籍与培养管理办公室审核。
以上各环节的审核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里均应及时完成,所提的建议时间仅供参考,请各学院及早安排。
具体步骤见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说明。